|
关于对安徽省春城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处理通报
合建质安[2010]18号
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的工作部署,近期由我委统一组织对信达西山银杏一期工程(施工单位:安徽省春城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志成建设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合肥蜀山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跟踪暗访复查。
暗访复查发现信达西山银杏一期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思想不重视,问题整改不彻底、对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要求没有予以认真落实。
2010年1月2日下午,市建委第六督查组在暗访过程中当场发现施工单位多名人货电梯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已经进行了约谈和相应的处理。1月23日下午,市建委质量安全监督站在跟踪暗访复查中又发现了12#、15#楼人货电梯仍然由无证的人员操作,相同问题屡查屡犯。
经研究决定,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和合肥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有关规定,再次责令该工程项目暂停施工整改,并约谈安徽省春城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议暂扣安徽省春城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暂扣期间不得在合肥地区(包括三县)承接新的工程,也不得颁发新的工程施工许可证。给予信达西山银杏一期工程挂黄牌警告,暂扣该工程项目经理葛敬国《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六个月, 暂扣该工程项目总监陶登鸣执业资格证书三个月。给予安徽省春城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志成建设监理公司记不良记录一次。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将该工程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巡查督查的频次,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对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希望全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各县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春节前、“两会”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
|